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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喜歡朋友,喜歡家人,喜歡同事
我們總是在習慣之後而進而喜歡
所以,喜歡祥銘也是件簡單的事


他是我的朋友
他是我的同事

他總是在我的生活圈出現
他的出現也讓我習慣有他


只要我有些風吹草動他是第一個發聲的人
只要我們出去玩時他也是第一個參加的人
只要我在抱怨打工多麻煩時他也會鼓勵我
只要我想找到人的時候他就在我身旁出現


所以喜歡他太容易了。


但那時的我,又胖又很中性化
加上和建中生分手的陰影更讓我自卑加深
我只能靠著和朋友們的喧嘩玩耍來讓證明我是有人喜愛的
所以我分不清楚我是誰,也分不清楚朋友們好壞
只要是和我玩樂的人,通通都是我的好朋友好姐妹
我只想證明我是值得被受注意的人


18歲的我,想法上天真近乎愚蠢
分不出善惡,只是渴望被人接受


當然,我從沒想過他會喜歡我
也沒想過他會和我告白或在一起
只是很單純的,喜歡和這個人一起玩樂。


直到那天下大雨我們一群人從貓空回來的那天
改變了我和祥銘的關係。


那天我蹺了補習班的課
所以當我們淋了一身雨回台北時
我苦著臉問祥銘該怎麼辦
一身濕溚溚的一定會被我家人知道我說謊沒去上課


然後,祥銘很沈默的想了一下
他漲紅臉問我要不要去旅館洗個熱水澡
順便等衣服乾了後再回家
因為他也騙他爸媽說他去打工

我當下也覺得這是最兩全其美的方法
至少我們可以避雨又可以不會感冒
還有熱水澡這個主意更是讓我心動
所以,我們二個人就傻傻的去旅館開房間。


先聲明在三十歲的我已經去無數次旅館
更何況現在旅館搞到像觀光主題一樣美
所以現在是不痛不癢大搖大擺的開房間
偶爾也會單獨去住個一晚,也當作是稿賞自己兼休息



但是,18歲的那年,卻是我第一次做這件事
我還記得那時小姐一臉瞹眛的口吻問著休息還是過夜時
我們二個人緊張到一句完整的話都說不出口的猛吞口水
拿了鑰匙就像後面有鬼一樣的頭也不回的搭上電梯
隱約還聽見後面櫃枱的小姐竊笑聲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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